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发布时间: 2015-06-25 发布人: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浏览数量:
事项名称 |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设定依据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4号)
|
申请条件 |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
办理材料 |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和填表人签字);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执业证书中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
受理部门 |
吉林省各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办理流程 |
1.经办人员审核资料无误后,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业务; 2.经办人员在《社会保险登记表》中填写单位代码,加盖个人名章及经办部门公章,返还申办单位; 3. 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交给申办单位。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社会保险登记证》,自申请单位登记认定之日起有效 |
年审或年检 |
社保机构定期对单位缴纳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年检,并对年检合格的,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年检章。 |
网上受理 |
尚未开通 |
状态查询 |
到相关市县社保局查询 |
办理结果 |
到相关市县社保局查询 |
相关表格 |
《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各市县社保局提供) |
办理地点 |
吉林省各级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 |
联系电话 |
吉林省各级社保局 |
办理时间 |
即时办理 |
资费标准(元) |
不收费 |
![]() |
业务咨询: | 城镇养老保险:85856911 省直行业养老保险:85821816 |
农村养老保险:85821825 失业保险:85821827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81167853 | ||
地址: |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 |
版权所有: |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 | |
![]() |